建筑垃圾圍城痼疾難治 資源化處理成業內共識
隨著城市建設步伐的加快,建筑垃圾圍城日益凸顯,如何處理成為一個社會難題。隨著國家利好政策的密集出臺,資源化利用已成業內共識。然而,現階段,建筑垃圾資源化產業還處于剛起步階段,未來面臨的問題與挑戰還很多。
隨著城市建設步伐的加快,建筑垃圾圍城日益凸顯。數據顯示,目前建筑垃圾的數量已占到城市垃圾總量的30%-40%。隨著房地產業的持續發展,越來越多的城中村進行拆遷,從而造成了越來越多的建筑垃圾。
如此數量的建筑垃圾,我國又是如何處理的?目前來看,主要的方式仍為填埋與露天堆放。而這兩種處理方式,容易占用大量土地、嚴重污染環境、破壞土壤結構,造成地表沉降外;另外,由于建筑垃圾中含有害的重金屬元素,易造成地下水的污染。
因此,建筑垃圾只有盡快實現資源化處理,才能變廢為寶,讓這一“城市礦藏”轉化為“綠色能源”,治理建筑垃圾勢在必行。
2017年1月9日,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布《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行業規范條件》(暫行)、《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行業規范條件公告管理暫行辦法》,對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行業作出規范。
1月25日,工信部、商務部、科技部聯合發布《三部委關于加快推進再生資源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為再生資源產業的健康快速可持續發展吹響了集結號,建筑垃圾資源化作為其中關鍵一環也將迎來新一波利好。
此次各部委發文可謂正當時。長期以來,建筑垃圾處置難一直是我國城市發展的大阻礙,又受到國內制度不健全、監管不到位的深刻影響,我國建筑垃圾資源化產業先天營養不良,一直經歷著艱難的“寒冬期”。可以說,相關法規的出臺,讓我國建筑垃圾再生資源產業迎來了一個“暖春”。
如果僅是依靠這上述政策支持整個建筑垃圾資源化產業的發展一定是薄弱的,因此,我國還需完善多方面的政策。此外,提高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還需大力發展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倘若市場可以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有利于形成以企業為主體的建筑垃圾資源化產業合作創新機制,從而最終形成“誰污染、誰付費”的建筑垃圾處置定價機制。
十一屆山東省政協委員呂英林表示,治理建筑垃圾,最關鍵的是要建立收費制度。同時,出臺禁止填埋建筑垃圾條例。在今年地方兩會關于建筑垃圾解決辦法的提案中,有代表委員為破解建筑垃圾圍城提供新思路:“節源開流”。
以裝配式建筑“節源”,以建筑垃圾資源化“開流”。節源,即控制建筑垃圾的產生;開流,即通過多種方式讓建筑垃圾消失或者是轉換成其他資源。使建筑垃圾進入良性的循環的狀態中,以提升資源利用率。
綜合來看,建筑垃圾資源化產業在我國還處于剛起步階段,未來面臨的問題還很多,所以,政府還需加大力氣關注這個領域。相信在政府引導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下,建筑垃圾資源化行業的市場環境將會活躍起來,吸引著更多資金、資源、技術、人才等的進入,使得建筑垃圾資源化行業進入一個完全市場化的、良性的發展階段,促進建筑垃圾資源化行業的產業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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